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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审核评估相关资料的通知
2023-03-15 08:26  

校内各单位:

审核评估是学校“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将对我校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声誉具有重大影响。根据《商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商院〔2022〕126号)有关精神,目前已经进入预评整改阶段,请各牵头部门、各院部根据评建任务分工,参照《商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第二类审核评估) 》有关指标要求,对照审核重点,制定各自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计划,梳理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并形成阶段性总结材料,对照自评整改任务与时间要求提交主要观测点与关键评估要素自评报告,报送开展“五自”质量文化建设成功经验优秀案例。

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计划》(纸质版)请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5:30之前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

2.阶段性总结材料及自评报告(纸质版)请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5:30之前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

3.“五自”质量文化建设优秀案例(纸质版)请于2023年5月31日下午5:30之前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

4.所有材料(纸质版)请以处室函件的红头方式报送,请各牵头部门、各院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以便归档。

附件:商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14日

附件【商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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