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2年4月19日《关于开展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将所抽调的试卷清单予以发布(见附件)。请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将本院试卷自查记录表、自查报告、工作总结和所抽调的试卷(含清单)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所有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
附件:抽调近三年(2019年至今)试卷清单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