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21年是陕西省正式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的第一年,2022年将全面铺开,持续推进。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师范专业“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和“教师技能实训”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查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质量改进”的基本理念,对照《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指南》和标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指标体系,围绕“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教师技能实训”两个主题,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
1.顶层设计,包括两项专题内容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设计、组织领导、实施方案或工作规划、考核评价方式等等。
2.保障条件,包括相关课程、实训条件、人员保障以及有关“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和“教师技能实训”的制度保障、激励机制等。
3.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开展培养“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和“教师技能实训”的课程开设、师德教育、名师访谈、征文研讨、典型宣传、实践训练、技能比赛、社团主题活动等情况。
4.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实事求是查摆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切实做到持续改进。
二、材料报送
各院完成自查工作后,请将自查总结和有关特色性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可参照《师范专业认证指南》),于12月15日(第16周周三)下午5:00前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
三、询查诊断
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本次专项督导主要采取查阅材料的方式进行。督导与评估中心将认真研读各专业报送的材料,对发现的工作问题,将进行针对性查询,或者抽调师生座谈。一方面诊断问题,寻找原因,另一方面发现典型,推广经验。
四、反馈整改
督导与评估中心根据材料审阅和查询的情况,汇总信息,诊断研判,公开反馈相关师范专业“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和“教师技能实训”的工作状况、特色亮点和先进经验。对重视不够、工作缺位的专业,将现场督查,跟进整改。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