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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4-13 10:07  

各院(部):

为扎实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准备工作,根据2021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在本学期第7-12周开展试卷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0年全年所有课程试卷。

二、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1.院部自查(第7-8周)

(1)学院(部)层面自查重点是试卷管理,包括考试管理文件是否健全、试卷归档是否规范等。

(2)各系(教研室)层面自查重点是试卷质量,包括考试命题与大纲要求达成度、试卷批阅准确度、试卷分析与考试现状符合度等。

(3)各院(部)根据自查情况,及时整改完善,并进行全面总结。

2.学校检查(第9-11周)

(1)本次专项检查主要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2)督导与评估中心将于第9周下发随机抽取试卷的课程和班级。

(3)请各院(部)于4月29日前将本院(部)试卷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和所抽调的试卷(含清单)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总结及清单电子版发送辛建军OA邮箱。

(4)评审专家对所抽调试卷开展认真检查,填写专家反馈意见。

3.信息反馈(第12周)

督导与评估中心通过《督导简报》和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反馈专项检查情况和专家意见。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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