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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2020-10-05 11:47  

相关学院: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深化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师范类专业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院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以来,相关专业完成了认证宣传发动、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修订完善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助力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根据《商洛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商院〔2019〕40号),决定开展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院、系自查

相关学院统筹安排本院的师范类专业认证自查工作,修订完善各学院、各专业的认证工作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规范管理专业认证过程性教学文件(包含文字材料和记录工作现场、工作进程的图片资料等)。对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认真开展认证工作自查,查漏补缺,持续改进。充分利用实施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契机,做好师范类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以专业认证的理念和标准引领专业建设。

2.现场督导

督导与评估中心、教务处联合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学院开展督导工作。专项督导将采取“听”“查”“问”的方式进行。“听”取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专业认证工作过程性资料,“问”询破解工作难题的有效路径和建设性意见。

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领导班子对专业认证工作重视程度,是否专题研究安排专业认证工作?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专班的组建和运行情况;

(2)是否结合国家专业标准、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做好师范类专业建设顶层设计?以及相关重要资料(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培养目标论证和描述,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课程建设管理制度,专业课教材选用和管理制度,师范生教师技能实训方案,师德情怀培养方案,师范生综合素质佐证材料搜集管理办法等)的完整性;

(3)院、系开展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解读宣讲情况;

(4)配合实施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完善教学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办法)的情况;

(5)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以及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建立“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等情况;

(6)院、系培养师范生职业素养的特色和亮点。

二、时间安排

第6周-第9周,院、系完成自查工作;

第10周-第11周,督导组开展现场督导。

三、人员安排

第一组:黄元英、张晓倩、郭英勇、朱书祥、辛建军,负责督导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

第二组:王 怡、万 茗、王正良、张亚强、杨 军,负责督导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等专业;

联络员:薛雨,负责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1.相关学院要切实履行专业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顶层设计和组织落实,全员参与,稳扎稳打,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建设高质量师范类专业,培养新时代的大国良师;

2.请相关学院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自查工作,查漏补缺,持续改进,做好迎接专项督导的资料准备,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各组督导具体时间、地点,由联络员提前和相关学院沟通确定;

3.请各师范类专业提供专业认证工作阶段性自查总结材料(电子版),并于第9周前发督导与评估中心薛雨OA邮箱。



督导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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