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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四门公共基础课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9-09-10 08:09  

为扎实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实现教学质量监控全覆盖,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四门公共基础课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门课程课时(学分)、师资及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

2.教学管理情况。查阅近三年来(2017年至今)全部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安排文件、教学大纲、教材及教辅资料使用情况、教案、课程考核材料及教研活动等教学文件。

3.课堂教学效果。

二、督导方式

1.集中督导。一是听取开课单位介绍课程教学情况,包括课程开设情况、师资队伍情况、规范管理情况、课程考核情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二是现场查阅教学文件。

2.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课表随机下班听课。

3.督导与评估中心组织访谈有关教师,召开学生座谈会。

三、具体安排

1.集中督导时间、地点与开课单位协商决定。

2.随机听课由督导与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根据课表进行。

3.教师访谈和学生座谈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开课单位先行开展自查工作,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2.请各开课单位为督导与评估中心提供课表及教学文件目录。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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