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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7-11-20 11:55  

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质量建设,以督促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尽早通过教学关,现组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请评价范围

2017年申请中级职称的教师

二、评价合格的基本条件

1.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检查中,近一年来的教学资料检查(包括教案、讲稿、课件、作业批改及试卷等)结果为“合格”;

2.各学院组织的最近一学期同行评价在80分以上;

3.校督导组专家听课3人次以上,且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4. 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在85分以上。

三、申请及评价方式

1.教师个人填写《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表》(附件1),经院(部)审核教学资料检查结果和近期同行评教结果后汇总报教学评估中心(附申请汇总名单,见附件3);

2.合格评价由个人提出申请,院(部)审核通过后,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评价由学校教学能力合格评价专家小组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颁发教学能力合格证书;

3.参加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可填写《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免评申请表》(附件2),申请免于参加评价,直接颁发教学能力合格证书。

4. 评价不合格者进行一年整改,重新参加下一年度的评价工作。

5.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结果为本年度职称评审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四、提交申请时间与地点

各院(部)相关教师于2017年4月26日~4月27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材料交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辛建军 联系电话:62378

附件1: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表

附件2: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合格评价免评申请表

附件3:教师申请教学能力合格评价汇总名单

附件4:教师申请教学能力合格评价成绩汇总表

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干部人事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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