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打造商洛学院特色质量文化,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和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校教学单位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项目采取立项即结项的方式。
2.以校内教学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教学单位负责人(院长/书记)。
3.校内教学单位均须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工作。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最终提交的材料《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案例申报书》(附件)进行评审,评选出示范案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5.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18:00前,将项目材料以“申报单位+案例名称”的模式命名,发送至督导与评估中心薛雨OA邮箱,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督导与评估中心。
附件:学院(部、中心)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示范案例申报书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5年7月8日